黄安监党(2018)15号
关于印发《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分管及
其他班子成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印发〈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分管及其他班子成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印发给你,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8年4月28日
一、局党组书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带头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执行党中央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及会议文件精神,全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将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列入全年目标管理,与目标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和纪实制度,定期评鉴班子成员纪实制度落实情况,全年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1篇以上。
3、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健全“两个责任”的落实体系。
4、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制,与局班子成员、机关科室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对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把握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约谈提醒。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对新任正科职以上干部开展任前谈话。同时对发生违纪违法的人和事,严格追责。
6、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带头讲党课,支持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机关氛围。
7、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8、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自觉接受在任、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
9、积极支持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执法办案工作。及时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10、做廉洁从政表率。带头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带头贯彻落实《党章》、《准则》、《条例》及中央“八项规定”、湖北省委“六条意见”、黄石市委“六点要求”要求,以身作则,加强机关和自身作风建设。
11、严格落实党组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
二、局党组分管纪检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带头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执行党中央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系列会议及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制,与分管科室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年内听取两次分管科室部门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汇报;对分管科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撰写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至少1篇;开展述职述廉、如实记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向局党组书面汇报落实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情况。
3、承担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工作,监督检查全局党员执行党纪党规、落实履职尽责情况。组织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4、认真组织局机关“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
5、支持查办案件。积极支持案件查处工作,对局机关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及时报告查处。及时掌握全局及分管范围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积极把握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约谈提醒。年内与分管科室人员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
6、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准则》、《条例》及中央“八项规定”、湖北省委“六条意见”、黄石市委“六点要求”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以身作则推进机关和自身作风建设。
7、严格执行民主集中集原则,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8、严格落实党组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对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
三、局党组其他分管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带头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执行党中央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市安监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系列会议及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制,与分管科室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年内听取两次分管科室部门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汇报;对分管科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参加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撰写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至少1篇;开展述职述廉、如实记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向局党组书面汇报落实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情况。
3、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
4、支持查办案件。积极支持案件查处工作,对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及时报告。掌握分管范围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积极把握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约谈提醒。年内与分管科室人员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
5、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准则》、《条例》及中央“八项规定”、湖北省委“六条意见”、黄石市委“六点要求”要求,以身作则,加强自身作风建设。
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 严格落实党组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